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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鼓励燃料电池重卡“多拉快跑” 最高奖励2万元/辆

日期:2021-11-18

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加快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示范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中提到,鼓励燃料电池汽车“多拉快跑”。4年内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中型货车、机场用车、港口用车,经认定后每年奖励1万元/辆;4年内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的邮政物流环卫渣土车、中运量公交、8-12米城市公交、10米以上通勤客车,经认定后每年奖励1.5万元/辆;4年内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重型货车等,经认定后每年奖励2万元/辆。

建设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运营平台。对经认定的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平台,参照国家政策,结合临港新片区实际给予适当购车补贴;并按照年运营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最多不超过500万/年,最长不超过4年的运营奖励。

提升燃料电池汽车使用便利。对东海大桥、洋山深 水港等特定区域和道路,实行通行路权优先,便利车辆使用。 鼓励探索开展无人驾驶测试及应用。对临港新片区内通行的 氢燃料电池汽车,给予相关通行费、停车费减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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