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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路权新规:2022年新能源货车在企业占比不得低于80%

日期:2021-11-04

11月2日,郑州召开物流行业新能源车路权政策座谈会。会议透露,自2022年1月1日起,郑州市新注册登记的燃油、燃气城市货运配送轻型、微型货车不再办理入市通行证。2022年底,新能源货车保有量在城配企业车辆占比不得低于80%。 

会上,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郑州城市配送应用场景实际情况,做到了因地制宜,按需施策。此次会议通报了多条重大举措。


新能源无法替代场景:油车需办市区电子通行证


对运输配送时效性强、确需在禁限行时段和路段通行的,且暂无法采用新能源替代的城市货运配送轻型、微型货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市区电子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线路行驶。


停办新注册登记轻型、微型油、气车入市通行证


2022年1月1日起,郑州市新注册登记的燃油、燃气城市货运配送轻型、微型货车不再办理入市通行证。


2022年底,新能源货车企业占比不得低于80%


低排放区内的邮政快递企业、绿配示范企业、典型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重点商贸企业和医药企业新增及更新的城市货运配送轻型、微型货车应为新能源货车;2022年底前,新能源货车保有量在企业自有或使用的轻型、微型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总量中占比不得低于80%。


重污染天气低排放区核心区重点区禁行规定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运输砂石、散装水泥、建筑物料货车和国四柴油货车禁止进入低排放区核心区、重点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运输砂石、散装水泥、建筑物料、工业企业物料、装修建材物料货车和国四柴油货车禁止进入低排放区核心区、重点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除城市运行保障、民生保障、应急抢险车辆外,禁止进入低排放区核心区、重点区,停止国五及以下车辆运输。

会议由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郑州环境攻坚办)组织召开,旨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有效减少移动源排放污染。郑州市发改委、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物流口岸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南省物流协会及3家物流园区和10家物流运输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来源:电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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